重构古城空间 提升旅游魅力

发布日期:2025-04-08 分享到:

在我国大规模的旅游开发浪潮中,古城因保留传统的建筑风貌、悠久的历史民俗和浓厚的文化底蕴,而备受现代旅游者的青睐。在此过程中,不仅有诸多古城得以保护利用,而且有大量文旅古城得以复建。值得警惕的是,近年来国内也开始出现文旅古城倒闭的现象,其背后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一些古城在空间布局、建筑风貌、景观元素等方面高度相似,使得游客在多个古城之间难以区分,产生审美疲劳。还有一些古城充斥着商业气息,游客在古城中难以感受到历史文化的深度,导致旅游体验大打折扣。当下,如何重构古城旅游空间,提升古城旅游魅力,成为古城旅游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亟待解决的课题。

构建差异化、真实性的空间

旅游者的旅游,从本质上来说,是为了寻找一种差异化、真实性的体验。古城应为现代旅游者营造差异化氛围,提供真实文化探索的项目与活动安排。因此,古城应在一定程度上恢复过去的生产、生活、休闲等场景,努力为游客创造一种不同于他们日常生活的体验。然而,如今有不少古城,除了建筑本身给人以历史感之外,商铺的装修、员工的打扮都带有强烈的现代感和商业感,这种体验与游客(尤其是来自大都市的游客)在家乡的体验并无太大差异,从而降低了旅游者对古城的好感。从差异化和真实性的角度出发,古城旅游开发应竭力展现其原汁原味的历史文化,以体现其原真性。例如,浙江台州府城开发的宋韵市集以“千年台州府 江南大宋城”为主题,将本地宋韵文化放置于两宋时期的经济生活、文学艺术、工艺技术、建筑风貌、礼仪风俗等场景中,高度还原宋人风貌,带来融入式体验。

在差异化和真实性体验诉求下,古城旅游开发至少应做好以下工作。首先,地方政府应科学规划、严格管控,在以更加负责任的态度保护好历史遗迹和文化瑰宝的基础上,合理利用古城遗产和文化资源进行旅游开发。一是鼓励文化传承和创意开发。通过优惠政策、奖补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古城深入挖掘地方文化的旅游产品项目开发,吸引更多非遗传承人、手工艺人等开设弘扬、展示传统文化的店铺,建立示范点,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引导古城业态的动态调整与转型升级。二是科学合理地设置生活、生产、娱乐、购物等空间比例构成。在业态规划与选择上,不宜完全放任式地交由商铺经营者负责。过度放任很有可能导致业态失控,出现同质化竞争和资源浪费等问题。三是实行动态清单管理。对古城业态进行规范和管理,禁止或限制一些可能对古城文化和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商业项目进入古城。其次,古城旅游开发应警惕“标准化快餐式”模式。旅游开发商、经营者应深挖地方文化,融入更多地方元素,讲述这个地方更为精彩、更加动人的故事,以更加高远的眼光、卓越的工匠精神及更为崇高的社会责任感,主导古城旅游开发与建设。应鼓励店铺经营者树立长远经营意识,不能为了短期利益而采取比较简便的做法,比如略做现代化装修、销售千篇一律的商品等。这种“标准化快餐式”旅游生产模式,将会带来“千城一面”的现象,并导致古城场所精神的消失。旅游开发商、经营者应充分认识到,一些古城、古镇的倒闭跟这个因素有很大关联。现实中虽有类似古城的游客量依然很高,但其兴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并不意味着这种经营模式仍可为继或值得鼓励。

构建自由、和谐的空间

古城旅游开发应在一定程度上为游客提供过去的场景体验,但这并不意味着古城旅游开发必须全域复古。旅游真实性理论认为,旅游真实性包括客观性真实和存在性真实。前者提倡为游客带来文化的原始性和原汁原味的体验感。从这个角度来说,保护历史建筑、修复历史景观、恢复过去的生产生活方式,就是为了提升客观性真实。然而,也需要认识到,现实中并非所有游客都如历史学家那样带着专业眼光旅行,有相当一部分游客只是为了消遣放松,希望暂时性地收获诗意栖居般的生活,这是旅游者对存在性真实的需要。为此,古城应积极为游客创造舒适、自由及松弛感拉满的休闲氛围。目前,有不少古城采用商业一条街式的开发模式,尽管这种模式让古城显得很热闹,但也让游客很明显地察觉到自己是位来去匆匆的旅游者,而不能真正获得休闲度假者的身份。如此看来,大理床单厂艺术区的开发模式值得鼓励。这是一处由废弃床单厂改建而成的艺术区,也是一个具有创意色彩的文化休闲空间,聚集了很多富有才华的年轻人。这些年轻人搭建了一个个充满艺术感的摊位,销售各种服装、首饰、玩偶、光碟、小工艺品等。他们并不刻意推销,而是很随意地与游客交流,让游客充分享受自由与自我存在感。部分提供小吃和果饮的摊位还有驻唱歌手献唱,增加了空间的放松氛围。

和谐空间的营造表现在“人—场和谐”和“人—人和谐”两个方面。在古城客观真实性构建过程中,追求传统景观的恢复是古城文化主题性空间打造的重要途径,但也不必因此而排斥现代化景观或场景的设置。旅游空间的舞台布景不一定非得完全统一,而是要因地制宜地创造和谐感。现代时尚感和历史厚重感的有机融合,同样可作为古城旅游空间设计的一条重要法则。“人—场和谐”还表现在商业化的品质方面。过度商业化和庸俗商业化会大大挤占文化空间,既削弱文化传承,又降低空间调性。游客讨厌的不是商业化,而是没有品质的商业化。商业空间要有文化容量,要有更好的场景表达。

“人—人和谐”强调的是古城旅游利益相关者之间要建立良性互动,营造友好氛围。首先,地方政府作为古城旅游发展的主导者,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旅游发展规划,明确古城保护与发展的平衡点,通过政策引导促进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和谐共生。其次,旅游开发商应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在开发过程中注重保护古城的历史风貌和生态环境,避免过度商业化和庸俗商业化,并通过创新旅游产品、提升服务品质,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再次,居民在享受旅游发展红利的同时,应以包容的态度接纳远方来客,积极参与古城旅游发展,为游客创造更加舒适、愉悦的旅游氛围。最后,旅游者应尊重当地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不破坏环境,主动融入当地生活,深度体验当地文化。

构建主客共享的空间

在当前的古城旅游开发中,“主人退场”现象日益凸显。这不仅关乎古城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也深刻影响着古城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古城旅游业的兴起,外来资本和游客大量涌入,在带来商业机会的同时,也推高了当地的生活成本和经营压力。许多本地居民由于经营不善或无法承受高昂的经营成本,选择将宅院出租给外地商贩,自己则迁出古城,寻求更为经济适宜的居住环境。还有一些古城为了腾出更多经营空间,采取集体动迁的方式,强制性迁出当地居民。

从发展目标来看,古城发展旅游有助于筹措资金保护历史遗迹和风俗,恢复文化场景、传承文化,更好地帮助当地人提高生活质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而不是把古城建成仅有外地人(外来经营者、从业者、游客)在场的“旅游飞地”。因此,古城旅游开发应重视主人的在场和参与。首先,政府除了在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上下功夫外,还应重视对当地居民的保护。应设置一定比例的生产、生活空间保护区,优化补偿机制,鼓励、引导更多居民留在古城生活,甚至建立“居民生活为先”的保障制度。其次,政府应因地制宜探讨古城的多样性开发,不局限于旅游,为当地居民创造更加多元的生产、就业机会。再次,可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外来投资商招募当地居民从事旅游服务,并通过技能培训增强其旅游参与能力。最后,还可建立古城旅游发展的社区参与机制,鼓励当地居民与外地商贩建立合作关系,共同规划和管理古城旅游资源,将古城真正建成主人在场、主客共享的空间。